【通知】關于印發《關于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2020-04-17 10:03:09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 | 編輯:周卓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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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人民銀行省內各市州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分局、各相關金融機構:經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為推動全省金融業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資金投放力度,提升服務質效,豐富產品供給,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切實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一、強化逆周期調節作用。發揮定向降準精準滴灌作用,用足用好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加強后續督導。鼓勵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銀行以轉貸形式向中小銀行批發資金,用于投放小微企業貸款。發揮信貸融資主渠道作用,擴大三年期以上中小微企業貸款比例,將小微企業中長期貸款不良優先納入信貸風險補償。對符合條件的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按不超過當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定向費用補貼。啟動聯合授信機制試點,由多家銀行共同收集匯總、交叉驗證試點企業經營和財務信息,開展聯合授信。發揮債權人委員會作用,防止不合理抽貸、斷貸。成立由國有資本運營平臺、金融機構出資,社會資本參與的紓困基金,按市場化方式緩解企業流動性困難。建立中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快速處置通道,釋放信貸規模。二、擴大信用貸款規模。鼓勵銀行減少對傳統抵押擔保物的依賴,創新信用方式,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提高信用貸款比重。把主業突出、財務規范、法人及實際控制人信用良好作為授信評級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大對經營穩健、訂單充足和用水用電用氣、稅費繳納正常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投放。依托園區、開發區,實施“百園千企萬戶”金融服務創新和“百行進萬企”專項行動。利用核心企業信用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有前景、有技術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助力優勢產業特別是省內20條工業新興優勢產業補鏈、強鏈和擴鏈。引入設立商業保理公司,為產業鏈中小微企業提供無抵押融資。鼓勵金融機構與國際貿易監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開展存貨、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出口退稅、股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和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完善知識產權融資風險補償和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銀行通過單列信貸計劃、專項考核激勵等方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不良率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的,監管考核不予扣分。支持貿易全流程融資,探索鐵路提單作為信用證結算交單單據并開展信用證項下各類融資服務。鼓勵銀行推廣財銀保、稅銀合作、特許經營權、政府采購合同、國家及省市重點項目中標采購合同等方式,解決企業抵押和信用不足問題。完善“白名單”機制,引導銀行差別化支持“白名單”企業融資。三、推進無還本續貸。鼓勵銀行加大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前提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合作良好、信用度較高、預期還款期內經營正常、具備按期償付貸款本息能力且有續貸需求的存量授信小微企業,完善評估模型,開發推廣續貸產品,簡化續貸流程,持續提高經營性貸款續貸比重,降低融資成本,支持資金周轉。鼓勵銀行推進分期償還本金、年審制貸款、循環貸款,減少小微企業融資鏈條,降低貸款難度。完善融資創新考評機制,獎勵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較好的銀行基層經營機構和團隊。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對積極落實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政策的銀行,優先提供信貸風險補償和開展“財銀保”貸款試點合作。四、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積極推動金融機構運用貨幣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提高利率傳導效率,打破利率隱性下限,推動貸款實際利率合理下降。推動落實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等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的相關優惠政策。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的要求,規范中小微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和有關部門收費。督促銀行機構嚴格執行“七不準”“四公開”要求,落實“兩禁兩限”規定,促進貸款利率和費用公開透明;清理違規融資通道業務和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以及以貸轉存、存貸掛鉤、轉嫁成本等不規范行為;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過橋”環節,確保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加大小貸公司等類金融機構現場檢查力度,嚴肅處理違規經營、違規提高利率行為。督促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免收小微企業、“三農”主體保證金,減少并逐步取消反擔保措施,分步將年化擔保費率降至原則上不超過1.5%。督促與融資擔保公司開展“二八”風險分擔合作的銀行,免收小微企業保證金,對銀行承擔的風險責任部分不得要求小微企業提供額外有效抵質押物或保證擔保等方式覆蓋信用風險敞口。對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支持各地建立社會資本參與的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基金,降低中小微企業轉貸成本。五、加大直接融資力度。推進企業上市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培育工作,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引導湖南股交所做好“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和中小微企業股改掛牌工作,鼓勵中小微企業赴“新三板”和湖南股交所掛牌融資。在湖南股交所設立“科技創新專板”,為科技創新性中小企業提供掛牌、培訓咨詢、投融資、上市輔導、資源對接等綜合孵化服務。發展私募融資,加快基金小鎮建設,擴大私募股權、債權投資,加大各類債務融資工具運用,穩妥推進資產證券化。對擬上市企業特別是科創板上市企業,新三板、湖南股交所股改和掛牌企業,省財政給予適當中介費用補助。鼓勵發展創業投資,對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項目的股權投資類企業,由省財政按規定給予獎勵。探索建立針對早期投資的風險補償機制。六、提升融資增信能力。構建覆蓋全省的融資擔保和再擔保體系,完善資本補充、代償補償、風險分擔和績效評價機制。充實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資本金,聚焦主責主業。完善省市(縣)兩級融資擔保代償補償機制,鼓勵銀行加強與再擔保公司合作,簽訂總對總協議,推廣標準化創新產品,做大業務規模。鼓勵保險機構開展小微企業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省財政給予適當風險補償。七、搭建信用信息服務平臺。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創新信用和風控模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務。在遵循國家規定的前提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搭建“創新信用評級、推介金融產品、拓寬融資渠道”全省統一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分步歸集市場監管、財政、稅務、海關、社保、法院、工商聯等部門,以及燃氣、水電等供給單位的數據信息,開辟網絡金融服務窗口,實現中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信息共享,推動跨層級跨部門跨地域互聯互通。八、改進服務環境。優化營商環境,改善小微企業財務、稅務、人力、法律等配套服務。清理政府部門、國有企業因業務往來與中小微企業形成的逾期欠款,依法依規盡快支付各類應付未付賬款,嚴防新增拖欠,建立通報、督查、督辦制度。加大依法打擊惡意逃廢債等行為,維護金融合法權益。建立銀行對中小微企業債務違約訴訟綠色通道,對金融借款案件依法快立快審快執。依法認定新型融資和新型擔保的法律效力,嚴格依法規制高利貸。強化金融監管和反腐敗工作,加大查處金融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引導金融資源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鼓勵試點城市先行先試,探索有效模式,在全省推廣可復制經驗。九、發揮綜合施策疊加效應。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增強各項政策貫徹落實效果,提高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建立“政銀企”對接機制,定期召開工作對接座談會。加大政策解讀、誠信教育、金融產品、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及時反映企業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開展針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強化中小微企業風險防范意識,提升金融工具運用能力。加大中小微企業培訓力度,指導完善公司治理和財務風控等,保持合理杠桿,加強流動性資金管理,增強信用意識,厘清企業法人與私人財產。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對信貸投放、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融擔保險增信等貢獻較大的金融機構,優先納入省級融資創新考評。對工作突出的金融機構領導班子成員,所在市州優先提供落戶、居住、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務。實施差異化監管政策,督促銀行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盡職免責機制,形成“敢貸、愿貸、能貸”信貸文化,在分支行領導班子考核、資源分配、激勵費用等方面給予支持,適當下放審批權限,提高中小微企業貸款占比、覆蓋面以及不良率容忍度。強化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和成本監測考核,確保其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較年初增速、貸款余額戶數不低于年初水平。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加強評估結果運用。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建立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由省委宣傳部、省法院、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工商聯、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湖南證監局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明確各自職責,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共同推動相關工作落實。
責編:周卓震
來源:株洲高新區(天元區)融媒體中心